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从战略层面明确,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着力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安考察时,进一步指出“要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
成都作为“大城市带大农村”的超大城市,在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与乡村振兴等战略过程,小城镇作为“衔接带”,天然的成为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理念在镇街层面落地落实的基本空间单元和重要载体,也是助力成都实现城乡融合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成都市中心镇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4 年6月底前全市先期完成中心镇评价工作,并正式印发市建筑院·城镇院主导编制的“成都市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成都市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个性指标两部分内容。共性指标为基础性指标,适用于对市域中心镇、其他镇及被撤并镇的综合建设评价,包含“环境美、生活美、活力美、治理美、城乡融合”五大维度共15个一级指标、44个二级指标、120项具体子项指标;个性指标为附加性特色指标,主要针对成都市划定的城乡融合发展片区中的四种类型中心镇提出差异化要求,提供个性化引导,其中现代服务型含6个方面共12项指标,都市农业型含4个方面共16项指标,先进制造型含5个方面共10项指标,生态涵养型含7个方面共12项指标。
通过对标评价内容标准,可全面评估城镇建设整体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城镇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及建议,逐步构建“评价-建设-评价”的良性循环工作机制,助力成都深入推进小城镇建设三年攻坚行动。
同时,市建筑院正积极编制《成都市小城镇建设技术导则》,结合公园城市建设新理念,针对“中心镇、其他镇、被撤并镇”三级城镇建设技术要求予以系统性梳理,同时结合成都市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划分方案,对“城区带动型、现代服务型、先进制造型、都市农业型、生态涵养型”五类城镇片区提出特色化建设指引,探索构建“1+1”小城镇建设分级分类综合性技术指引体系。
下一步,市建筑院将持续关注与深度参与成都小城镇建设评价工作推进,充分发挥综合性专业智库作用与专业优势,全面赋能成都小城镇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