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我院就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处置,项目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评估
为保障采购服务质量可靠、性价比高、合理开支、程序合法公正,委托专业机构对涉及报废的固定资产(包括设备设施、办公家具等)进行处置评估。定于2021年11月16日由公司相关部门组成询价小组,就提交响应材料公司主要响应情况、价格等进行询价比选。
(二)房产盘活处置的评估咨询
为保障闲置资产不流失,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达到有效利用闲置资产的目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房产的租赁价值和出售价值进行评估。资产评估结果应报集团履行备案手续,并作为确定出租或出售价格的参考依据。定于2021年11月16日由公司相关部门组成询价小组,就提交响应材料公司主要响应情况、价格等进行询价比选。
二、报价资料清单:报价函(加盖公章)。
三、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5日17:00前。
四、报价函接收方式:
报价函纸质文件递交到下述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财智中心1号